在多次延期之后,中國恒大的清盤聆訊迎來一錘定音。
1月29日上午,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大灣區(qū)之聲官方微博援引港媒報道,香港法院向中國恒大發(fā)出清盤令。
據中國香港司法機構網站披露,香港高等法院于1月29日9時30分舉行針對中國恒大集團的清盤呈請聆訊,最終法院頒布清盤令。據悉,1月29日下午2時30分,法院將開庭處理規(guī)管令事宜并頒布書面理由。
這意味著,香港資本市場迎來了最大規(guī)模的地產公司破產清盤。負債2.4萬億元的中國恒大此前遭遇債權人申請清盤,為了延緩清盤多次表示準備新的債務重組方案,不過,由于債務重組方案進展緩慢,最終被法院頒令恒大清盤。
截至記者發(fā)稿,中國恒大報價0.163港元/股,下跌20.87%,總市值21.52億港元;恒大汽車報價0.229港元/股,下跌18.21%;恒大物業(yè)報價0.39港元/股,下跌2.5%。其中,恒大汽車和恒大物業(yè)發(fā)布停牌公告。
在1月29日上午舉行的恒大清盤聆訊很快有了結果。
1月29日上午,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大灣區(qū)之聲官方微博援引港媒報道,香港法院向中國恒大發(fā)出清盤令。綜合港媒報道,2022年就遭遇債權人申請清盤的中國恒大,因為債務重組方案出現變數,多次延期聆訊,最終迎來了最后時刻。
恒大清盤呈請聆訊在1月29日上午舉行,法官陳靜芬指出恒大債務重組方案欠進展,資不抵債,終于頒令恒大清盤,下午將開庭處理規(guī)管令事宜并頒布書面理由。
回溯過往,中國恒大曾公告,香港高等法院于2023年12月4日批準了公司的延期申請,將清盤呈請的聆訊進一步延至2024年1月29日,使得中國恒大暫時喘了口氣。
實際上,在2022年6月,債權人就向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提出針對恒大的清盤呈請,佳盛環(huán)球于2022年6月24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提出對恒大的清盤呈請,涉及債權金額為約8.625億港元,彼時聆訊時間定在2022年8月31日,后續(xù)針對恒大的清盤聆訊先后延期多次,直到此次定下最終時間。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國恒大的主營收入約為1281.8億元,凈虧損合計392.5億元。中國恒大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40.47億元。資產總計17440億元,其中流動資產15785億元,總負債23882億元。
匯生國際資本有限公司總裁黃立沖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表示,在2024年年前恒大就面臨是否破產的生死時刻。恒大此次還不能夠提出一個可以被法庭和債權人接受的方案,可能恒大這一次就要面臨破產命運。
黃立沖表示,法院一旦信納已符合《公司清盤條例》第177(1)條所載其中一項要求(包括公司無力償還債務),便可對該公司發(fā)出清盤令。法院會考慮債權人的意愿以及公平公正原則。在強制清盤期間,所有針對公司的訴訟程序及債權人的行動都會自動中止,除非法院批準此類程序開始或繼續(xù)。此外,董事的權力將會被暫停,而受法院監(jiān)督的清盤人將負責收回及變現公司資產、調查公司事務、裁定債權人的申索,以及從清盤產業(yè)中分配給債權人。一旦公司完成清盤,清盤人將向法院申請免除清盤人的責任及解散公司。
黃立沖介紹,其中, 利益相關者在清盤中的角色及考慮如下:
A. 董事及高管
對于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的董事及高管,認識自己在破產情景下的義務非常重要,因為不履行這些義務可能導致民事甚至刑事責任。董事對公司負有的義務與公司償債能力無關。這些責任包括,為整個公司的利益誠實地行事;尤其是,當一家公司接近破產時,該公司的整體利益將包含該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也必須履行他們的信托責任。如董事或高管違反任何上述責任,其后獲委任的清盤人可代表公司向他們提出訴訟。
香港法例現時并無有關破產交易的條文。換言之,即使公司隨后進入清盤程序,沒有足夠的資產償還所有債權人,董事也不會對公司在資不抵債時產生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然而,如果公司以股本向股東贖回或回購股份,而公司在股本支付后一年內開始清盤,則就股本支付簽署有償債能力證明書的董事與收款股東可能個別及共同承擔向公司賠償資產的責任。
B. 股東
在清盤的情況下,股東往往損失最大,他們的股票回報大多為零或極低。此外,股東可能面臨需要退還清盤程序開始前一年內從公司收取的股本支付、公司已資不抵債時所派發(fā)的非法股利,以及通過進行遜值交易或欺詐性財產轉讓所得的任何其他利益或財產的回補風險。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則一經提出清盤申請,其后任何轉讓公司股份或改變公司成員地位的行為均屬無效。
C. 債權人
債權人在評估其針對無力償債或可能無力償債公司的選擇時,包括申請公司清盤、執(zhí)行其擔保和/或重組公司債務,應了解與這些選擇相關的風險及機會,以及在每種情況下可能獲得的收回。
債權人在清盤情況下的有關考慮包括:債項償付的優(yōu)先級。